各位同学:
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黔教发〔2020〕39号)文件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将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
按学年制收费的仍按学年制收费,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本学期所选修的课程学分收费。
二、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
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,住宿费根据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收。不足一个月的,15天(含15天)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,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,学生退费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。
未交纳住宿费的同学财务处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,按照调整后的应交金额缴纳住宿费。
三、精准扶贫资助款项
享受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,资助金额中学费部分首先抵减本学期应收学费,如有剩余的将在6月24日前返还学生。
所有退费全部通过网银支付到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银行账户,支付到一卡通银行账户退费失败的待学生返校后再次退还。
教务处(选修学分)咨询电话:肖老师 88293228
宿舍管理(住宿费)咨询电话:李老师 88293859
资助中心(精准扶贫)咨询电话:张老师 88291481
研究生院咨询电话:宋老师 88290212
学生处咨询电话:吴老师83635956
财务处咨询电话:游老师 88292247
附: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(黔教发〔2020〕39号).pdf
新利中国
2020年6月18日